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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报特刊 从严从实开局深学笃行起步 “三项”制度助推州直机关效能建设 赛尔龙乡“三基”建设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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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 年 07 月 12 日 星期日   04

“三项”制度助推州直机关效能建设

本报讯近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青海省委加强三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青海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效能建设向全省党政机关延伸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州党政机关开展以“提升素质、服务基层、巩固成果、补齐短板”为主题的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我州制定出台了《州直机关效能建设检查考评办法(试行)》、《州直机关效能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州直机关效能建设特邀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三项相关制度。

《州直机关效能建设检查考评办法(试行)》从四个方面明确了州直机关效能建设检查考评的对象、内容、方法、评分标准、考评纪律及保障措施。检查考评内容共设定了基础工作、改进工作作风、优质高效服务、制度建设和落实、补齐“短板”、社会满意度测评等七个方面。在检查考评方法上,采取明查暗访、社会评价结合的形式,原则上,每年进行2次明查,4次暗访,社会评价工作委托给第三方通过开展社会调查组织实施。

《州直机关效能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评价对象、评价内容、评价方法、步骤、工作要求共七个方面进行规范。州直机关效能建设社会评价实行统一组织、分类评议、综合评定的办法,为确保公平公正,州机关效能办公室委托第三方即州统计局组织实施,州纪委、监察局参与监督。参与评定的人群划分为代表、州直各单位及对口基层单位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人群四种类型。

《州直机关效能建设特邀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州直机关效能建设特邀监督员的聘用条件、主要职责、权利、纪律要求及其管理措施等。

州委加强三基建设领导小组还要求各县结合实际参照制定县直和乡镇机关效能建设检查考评办法等相关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对效能建设的检查考评工作。

“三项”制度的推行,将持续推动州直机关改进作风、依法行政、提升效能,不断深化机关效能建设。

编辑:超级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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