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尖扎县按照“应保尽保、应改尽改、应退尽退”的原则,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对农村低保“逐村过”、“逐户核”,对城镇低保“逐户过”、“逐人核”,杜绝了“关系保”、“人情保”,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取消农村低保对象1236户2808人,纳入农村低保1466户3881人,核减率达41.2%;纳入城镇低保376户707人,取消356户710人,核减率达50%;发放农村低保金686.89万元、城镇低保金276.47万元。
编辑:李生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