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玉兰) 近日,记
者从州人大常委会获悉,司法公开工
作自推行以来,全州法院高度重视,立
足职责职能,强化三大平台建设,不断
增强司法公开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实
效性,初步实现了立案、庭审、裁判结
果以及执行结案等全过程的司法公
开,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
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司法公开
对审判工作的积极作用已初步显现,
提升了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
满意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法
律效益。
针对全州法院司法公开工作中还
存在的工作开展不平衡,公开的深度和
广度还不够,公开的双向、互动性和有
效性还不强;信息化应用与司法公开的
要求不协调、不同步;司法公开的制度、
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执行力需
要加大;法官的规范意识、责任意识和
裁判文书写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法
院人力资源相对不足,“双语”法官短缺
等问题,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提出四点审议意见。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进
一步深化“阳光司法”。增进人民群众
对司法公开工作的了解、理解、参与和
支持,不断加大司法公开的社会影响,
为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营造良好的
舆论氛围和外部司法环境;二是强化
信息技术运用,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三
大平台建设。把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
成服务社会、化解矛盾、宣传法治、接
受监督的重要载体,逐步实现庭审网
络直播常态化,积极回应公众通过信
息技术了解工作的需求;三是加强司
法公开工作机制建设,保障司法公开
工作有效推进。形成维护司法公正的
联系机制,为黄南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四是加强
司法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司法为民的
能力和水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
起司法公开的考验,努力使人民群众
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
正义。
记者:王玉兰
编辑:陈思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