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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报公告专栏 检务公开“十问十答” 安全带的使用误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睡五更﹄更胜吃人参 金融课堂 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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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 年 08 月 23 日 星期日   06

检务公开“十问十答”

来自检察官的诠释

问: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一)贪污罪

1、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 千元,但情节较重的。

(二)挪用公款罪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 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和挪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2、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 千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三)受贿罪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 千元,但情节较重的。

(四)单位受贿罪

1、单位受贿罪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五)行贿罪

1、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

2、行贿数额不满1 万元,但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六)对单位行贿罪

1、个人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2、个人行贿数额不满10万元,单位行贿数额不满20万元,但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七)介绍贿赂罪

1、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介绍单位向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介绍行贿数额虽然不足上述标准,但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八)单位行贿罪

1、单位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行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待续)

记者:陈思超 编辑:陈思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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