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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报同仁县人民法院专刊 维护社会稳定 构建和谐司法

第A4版:同仁县人民法院专刊 PDF原版PDF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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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 年 08 月 30 日 星期日   04

维护社会稳定 构建和谐司法

简介

同仁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 年8 月,现有在编工作人员41 人,其中汉族9 人,藏族19 人,其他少数民族13 人;现有具有法官资格的人数为21 人,其中,汉族4 名,少数民族17 名,现有书记员9 名、法警1 名、司法辅助人员4 名。现有立案庭、审判庭、审监庭、执行局、办公室、法警大队、纪检监察室7 个内设机构和一个在建的保安镇人民法庭。

近年来,同仁县法院以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为己任,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力做好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着力营造公平、公正、和谐、文明的社会主义法制氛围,为维护同仁地区社会稳定和谐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发挥审判职能推进审判执行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类社会矛盾突显,人民群众司法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同仁县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2013 年受理各类案件304 件,2014 年受理各类案件952 件,2015 年截至目前受理各类案件293 件。

依法严厉惩罚刑事犯罪,维护同仁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非法游行示威,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等危害公共安全案件职务犯罪、卫生食品安全类犯罪,严惩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一盗”等暴力犯罪和侵犯财产类案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2013 年受理刑事案件20 件28 人,审结20 件28 人,结案率为100%;2014 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6 件63 人,审结46 件63 人,结案率为100%。2015 年截至目前,受理刑事案件数为21 件,已结19 件,结案率为90.48%;

充分发挥刑事审判在惩治腐败中的职能作用,加大对贪污贿赂等犯罪的打击力度,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为经济困难的被告人依法指定了辩护人;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积极开展规范量刑活动,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确保了刑事法律正确实施,服判息诉率上升。

依法调节民事保障经济发展

妥善处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宗旨。依法审结合同纠纷案件,债权、担保等案件,拆迁安置纠纷,建设工程排除妨碍纠纷等,为同仁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2013 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81 件,审结177 件,结案率为97.8%,调解结案的有128 件,占72.3%,;2014 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849 件,审结816 件,标的总额为1300 余万元,结案率为96.11%,调撤结案577件,调解撤诉率为70.71%,超过全州法院平均水平;2015 年截至目前,民事案件205 件,已结135 件,结案率为65.85%。

依法做好调解工作,加大诉前调解力度,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耐心细致地做好调解工作,引导当事人自愿、合法达成协议,化解了一系列重大矛盾纠纷案件。强化在立案调解上狠下功夫,立案庭在立案阶段成功化解民事纠纷,2013 年31 件,2014年387 件,2015 年截至目前7 件,做到了案结事了,减轻了群众诉累;加大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规范基层人民调解员依法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强化人民陪审工作,截至目前,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率达到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案件陪审率达到了85%以上。

深入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积极妥善处理与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等民生类案件。对生活困难的弱势群体案件实行立案、审理、执行“三优先”,为农民工讨薪案件开设“绿色通道”,减缓免交诉讼费,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仅2014 年,同仁县法院民事案件中合同纠纷、劳资纠纷等新类型的案件大幅度上升,仅劳资纠纷案件受理512 件,涉及金额400 余万元,每一起案件都得到妥善处理。

依法解决行政纷争,推进依法行政和社会管理。在依法行政审判工作中,坚持促进依法行政和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相结合,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案件协调等工作,促进化解行政纠纷;及时向行政机关反馈审判工作中发现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2013 年,受理行政案件3 件,审结3 件,审结率为100%;2014 年,共受理行政案件2 件,审结2 件,审结率为100%;2015 年截至目前已受理行政案件2 件,已全结。

严格依法执行,彰显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强化执行工作,努力克服各种阻力,积极化解执行难问题,2013 年受理执行案件100 件,标的为226.3 万元,执结91 件,执结率为91%。以和解方式结案的有60件,占已执行案件总数的66%,和解结案执结标的为84.5 万元,实际到位71.8 万元,和解执行标的到位率达85%,执行和解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均为全州法院之首位;2014 年,受理执行案件55 件,结案52 件,执结率为94.55%。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行动,清理执行积案共79 件,执结40 件,执结率为50.63%,其中采取司法救助19 件,救助金额为73100 元。执结标的总额为159.8 万元;2015 年截至目前,执行案件49 件,结案37 件,结案率为72%。

在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中,将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和“三严三实”活动的重要内容和指标,重拳出击,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截止目前在省高院的确定拟清理积案79 件中,执结64件,清理积案率81%。把严厉打击的“老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 人,并在网上和报刊向社会进行发布。

维护合法权益保障公平正义

把强化立案大厅便民服务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落实司法为民的具体措施,成立诉讼服务中心,建立导诉员制度,积极为诉讼群众提供“一站式”引导服务,努力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个环节消除群众诉讼障碍,极大地方便了诉讼群众;加强风险提示、判后答疑等工作,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建立失信被执行人电子档案,并定期更新上报;注重加强源头治理,审判人员带案下访,促进问题就地解决,推进巡回办案工作。近3年来,开展巡回审判76 次,努力做到了就地调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拓宽司法救助渠道,灵活适用司法救助措施,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生活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共计12 余万元,落实救助基金20 余万元;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自今年5 月4 日起正式实施立案登记制度,立案庭主管院长、庭长及全体立案法官均坐堂立案大厅接待涉诉、涉访群众,对属于登记立案范围的,当日登记并向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立案。此项制度既有利于解决人民群众立案难,方便群众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也有利于树立司法公信力。按照强化群众观念、坚持源头治理等要求,采取领导包案、评估预防、多元化解等措施,治理涉诉信访。近年来,无涉法涉诉上访案件。

加强信息化建设切实推进司法公开

2014 年9 月份建成含有法院概况、新闻中心、审判动态等11 模块的青海省同仁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实时发布动态信息,公开法官的照片、电话和办公地点,公开单位电话、机构设置、立案流程和诉讼指南。同年建成新浪网官方微博并投入使用。对一起盗窃案进行了微博直播,动态发布了法院2014 年总结大会,及2015 年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情况。目前已发微博517 条,受关注103 个单位和个人用户。当事人关心的诉讼规定、要求、开庭时间和审判员职责等分别通过立案大厅、门户网站、法院信息公示栏予以公开。

立案大厅从立案登记阶段建立立案信息的电子化,制作电子卷宗,做到一案一档,确保立案信息的准确、规范。目前,庭审笔录录入率达到100%。实现纸质档案与电子卷宗的完全一致,方便当事人实时查询立案信息,方便主审法官网上阅卷深入细致的了解案情。

数字化法庭启用多媒体证据电子显示系统,对庭审活动中的各种文书、资料、实物证据等进行当庭展示,实现同步录音录像。上级法院和本院领导可在办公室内网适时查看庭审活动,审委会可适时回放庭审情况。目前,数字化法庭应用比例达到100%,极大提高了庭审效果、审判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提升了办案效率。

在制作文书上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反复核查校对,准确无误后,报主管院长签发。经签发的生效裁判文书,按照规定在中国裁判文书公开网进行上传、公开。截止2015 年6 月30 日,同仁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上传率为92.59%。各业务庭已经从立案到结案归档建立了流程数据信息,各环节分工明确,能够及时输入案件信息。截止目前,电子卷宗制作占案件数的53.05%,尚有123 件未形成电子卷宗,正在努力整改落实。在全省法院2015 年1-5 月份数字化法庭使用情况通报中,数字化法庭应用比例达到100%,是全省达到100%的四个法院之一;在全省法院2015 年1-5 月网上办案数据质量情况的通报中,网上办案数与司法统计数完全一致,司法统计数据准确率达到100%。自2014 年9 月1 日起分别在裁判文书网和门户网站上公开608 份裁判文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法院自办媒体作用,及时公布法院重大工作安排、重大活动部署、重大案件审判情况,进一步推进了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和县委中心工作。落实“三联三促”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帮扶资金物资合计每年平均在2 万元以上。同时,结合维稳工作向群众宣传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惠民政策,确保了联点村、社区在年内未发生任何影响稳定的政治事件,依法协助联点村、社区“两委”班子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督促落实了村级组织“三议一表决”和党员学习日、民情分析日制度,落实了维稳工作责任制。

加大队伍建设力度,提升司法能力和办案水平。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全面加强队伍思想政治教育。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21 条措施”、州委州政府19 条规定及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的落实,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整改党组班子问题25 条,整改率达到100%;落实建章立制工作,新建、修订完善、废除7 项规章制度。近年来,未发生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现象。加强干警对数字法庭运用、电子化信息系统的相关理论和实务操作进行了深入系统的培训,提升干警工作效率和专业化素质。在审判业务培训方面,先后派遣多人参加了省高院及上级法院安排的民商事审判、刑事审判技能、立案业务等培训。

注重科学发展,筑牢基层基础和司法保障。加强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宣传,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以开展“文明同仁”为契机,狠抓文明单位创建工作。2013 年完成了州级文明窗口单位创建申报工作,被州委、州政府命名为“州级文明窗口单位”荣誉称号;2014 年被青海省高级人民院评为“全省优秀法院”;2015 年被评为全州春季维稳工作先进集体。近期又被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推荐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同时,新建审判业务用房,已完成投资1610万元。目前,已进入收尾工程,能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竣工。

推进司法改革,强化监督指导,提升司法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工作机制,构建科学合理的审判运行机制。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推进司法民主,畅通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监督审判工作渠道,2014 年完成人民陪审员的“倍增计划”,新增人民陪审员14名,人民陪审员总数达到26 名,规范人民陪审员参审方式和流程,加强培训工作,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开展主题开放日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未成年人等走进法院、走近法官,零距离感受法院工作。

 

 

 

记者:郭广智 编辑:陈思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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