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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报河南法院专刊 维护法律正义保障公民权利

第A4版:河南法院专刊 PDF原版PDF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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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 年 09 月 13 日 星期日   04

维护法律正义保障公民权利

向宪法宣誓。

今年以来,河南县法院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总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严格规范管理为抓手,以狠抓案件质效为突破口,以推进司法公开为重点,勇争一流,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实现新突破。

立足审执工作提升服务能力

半年来,河南法院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能动履行司法职能,充分发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社会和谐的职能作用,案件质量与效率进一步提高,较好地完成上半年各项审判任务。共受理各类案件59 件,结案率为77.97%。该院继续坚持宽严相济和量刑规范的刑事政策,依法审理一批盗窃、诈骗犯罪分子,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8 件,审结8 件,审结率100%。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民事审判原则,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共受理民商事案件38 件,审结31 件,审结率81.58%。其中,经调解结案20 件,占结案数的64.52%,调解后撤诉4 件,占结案数的12.90%,判决6 件,占结案数的19.35%。自觉加快办案进度,提高执行效率,受理执行案件13 件,现已执结7 件,执结率53.85%。

提高案件质效审判规范有序

5 月1 日起,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度以来,及时成立了立案应急领导小组,在全州法院系统率先制作《立案登记册》、《一次性告知书》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短信平台等媒体,向社会公众进行广泛的宣传。积极探索民事速裁方式,推出便民措施。结合牧区特点,成立由人民陪审员参加的速裁室,在当事人立案登记时,先由法官给前来立案的当事人算风险账、算时间账、算经济账后,交速裁室及时调解,运行以来,已调解各类纠纷案件6 件,平均减少诉讼时间70%,极大地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依法扩大适用简易程序的范围,大力推行普通程序简便审,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半年来,适用简便程序审结的案件有12 件。实行案件质量评查和案件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案件源头治理,减少质量瑕疵,避免错案发生。对已审执结的46 件案件的质量进行了评查。继续秉持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爱护的工作理念,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推进法院建设发展,先后接受州、县人大组织的专项检查。从老百姓最需要的地方努力,从老百姓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年初重新调整巡回审判的重点,将柯生及赛尔龙两乡列为主要地区,组织“双语”法官深入牧户家中,解决纠纷。到目前为至,已先后派出25 人(次)前往柯生、甘肃临夏等地巡回办案5 件,从而打通联系服务群众“ 最后一公里”,将牧区法院“马背法庭”精神发扬光大。

加强“三基”建设狠抓队伍建设

今年以来,结合正在开展的“提高素质服务基层巩固成果补齐短板”为主题的效能建设活动,紧紧围绕“三基”建设这一目标,注重在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干部素质能力、改善基础条件等方面,下功夫,做文章。

(一)在继续狠抓“班子、中层、全员”队伍建设“三级联动”工作格局基础上,一改“自下而上”的队伍管理传统模式,从班子自身建设抓起,“自上而下”地推动队伍建设。党组班子带头守纪、模范履职,“干警向班子看齐,班子向班长看齐,班长向制度看齐的“三个看齐”收到良好的效果,班子核心力量进一步加强。

(二)依托案件流程管理系统,结合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改革需要,把案件立案、审理、开庭、归档等审执过程实时信息化,将审判信息与执行信息、审判流程与执行流程对接,对案件进行提示、预警和冻结,实现对案件程序与实体的全程掌控。同时,定期对案件审判流程、调解率、上诉率等指标进行考评和通报,客观评价审判质量与效率,实现审执过程中无缝监督,使上半年法院的结案率、调撤率较去年同期相比有大幅度上升。

(三)院党组着力强化文书质量,要求各业务庭在每月报结案时必须同时报送结案文书,由审管办统一制成电子文档保存,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文书的统一管理。同时,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40 份裁判文书予以上网公布。

(四)近年来,院党组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连续十多年保持“零违纪”。但部分法官干警甚至少数领导干部身上仍存在不少问题,今年以来,严格执行人民法院“五个严禁”、《法官行为规范》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一系列廉洁自律规定, 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刚性约束列入工作纪律之中,以“零容忍”的态度持之以恒推进公正廉洁司法。

(五)制定人民陪审员工作职责,规定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各类案件,必须由1 名陪审员参加,改变过去陪审员只陪审不陪调的格局,从诉前到诉后,陪审员全程负责,起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陪审员共参与审理各类案件22 件,参陪率达88%。

(六)在开通门户网和微博的基础上,在全州率先开通“河南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平台”,并入驻人民日报政务厅,得到上级法院的好评。与此同时,建成一“科技法庭”,使数字化法庭数达到了两个,在青南牧区位列前茅,实现所有案件审理的全过程数字化、全流程视频监控、数字化存储、文档记录。

(七)加强调研宣传工作,营造法院文化建设的浓厚氛围。上半年,共编写法院情况反映34 期,被《中国法院网》、《青海法院网》等网络媒体采用45 篇,进一步对外宣传了法院各项工作,营造了法院良好的文化舆论氛围。

2015 年下半年该院以结合审判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任务,进一步增强为大局服务的使命感和为人民司法的责任感,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审判执行、队伍建设、法院改革为思路。着力抓好一要继续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以“天平工程”建设为抓手,坚定不移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大力弘扬司法民主,继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敞开大门接受监督;做好司法改革过程中的队伍稳定等四方面的工作。

送法下乡。

公众开放日。

巡回办案。

知识竞赛。

普法宣传。

深入帮扶点打扫环境卫生。

网上办案。

信息化建设掷地有声

今年以来,河南县法院继续坚持把信息化建设作为实现审判现代化和法院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强化信息科技在审判和管理中的运用。

自2014年省法院确定为“信息化深度运用年”以来,该院将信息化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依托新的法院综合信息系统,实现案件信息同步录入、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网上审批文书、案件情况实时监督等。近日,又开展卷宗同步数字化工作,由院领导亲自操作授课,组织各业务庭法官、书记员进行数字扫描培训,要求干警熟练掌握工作流程,按“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在立案、审理、执行、归档过程中,对所有案件信息均扫描录入系统,形成电子卷宗,审管办在报结案时要检查电子卷宗的完整性,未形成电子卷宗的不予报结案件,从而全面推行网上办案,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的现代化建设进程。

“四心”化解群众纠纷

河南县法院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努力以调解方式化解民事纠纷,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调解结案率一直稳定在76%以上。

用热心化解民怨。坚持调解工作从案件源头抓起,从一次微笑、一杯水、一句问候抓起,从法律咨询环节、立案环节入手,向原告渗透调解理念,在调解最佳期向双方当事人宣传调解的便利和好处。同时,释明举证责任,让当事人看到自己在诉讼中应负的举证责任,为之后的调解打下良好基础。

用诚心取信于民。重视立案送达环节,抢抓调解关键点,被告能否积极出庭,是调解的第一道关口。在送达相关法律时,尽量直接送达,说服当事人亲自出庭,让办案人员与被告和谐沟通和良好交流,建立双方对办案法官的信任和理解,从而选准调解的切入点和关键点。

用爱心解决矛盾。针对部分民事责任较重当事人片面认为履行能力较差就消极诉讼的实际,选派精通当地风俗习惯的“双语”法官深入一线进行心理疏导,打消被告“躲、闪、拖”的侥幸心理,激发其诉讼热情,为调解奠定良好基础。

用恒心促进和谐。本着解决群众纠纷,创造和谐村社、家庭为目标,放下身子,深入双方当事人所在的单位、居委会,草场,主动邀请当事人的亲朋好友参与调解。虽然增加了法官工作量,但调解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也随之增加。针对不肯接受调解意见的情形,法官拿出以往的判例,用判决结果对其进行警示,使其做出明智的选择。对于不肯让步的当事人释明执行过程中的风险,特别是对那些没有掌握对方财产状况或对方经济条件较差的当事人,对其进行执行风险的提示,促成调解,当庭履行,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

上门办案服务到家

综合审判庭的法官们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近日,法官驱车七十多里深入柯生乡,对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进行公开审理。

2014年,原告王某某来该县务工时与被告迭某某相识,得知迭某某有女待嫁,两人便商量结为儿女亲家。为尽早让儿子完婚,王某某先后借给迭某某现金1.8万元,送彩礼4.6万元。然而,当王某某在其子与迭某某之女未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将迭某某之女迎进家后不到二个小时,迭某某之女便离开了王某某家。为了寻找“儿媳妇”,王某某家人又花费了上万元,但始终未能找到。于是,王某某一纸诉状,将昔日的“亲家”诉至法院,要求迭某某偿还借款及彩礼,并赔偿因寻找其女的支出。

开庭当日,合议庭的法官获悉被告的岳父正在生病,无法到庭。而又了解到王某某远在西宁市湟中县,家庭困难,往返路费都是向亲戚借的。为不让原告无功而返,增加诉累,合议庭人员当即决定赶到迭某某家中开庭。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从父母包办婚姻、不办理结婚登记危害性的角度,做了大量调解工作。

经过法官三个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此案得以圆满解决。王某某紧紧握着法官的手说:“我原想还得跑一次,还为路费发愁,没想到你们牺牲自己午休的时间,把我的事解决了”。

院长敲槌断是非

上午10时,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庭审正式开始。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庭审活动,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全部查清,由于被告人拒不认罪,庭审历时三个小时,一直到下午1时20分结束。在三个小时的庭审中,赵永山院长和合议庭成员精力集中,专注庭审,配合默契,规范有序,展现较高的庭审驾驭能力和业务水平,达到预期效果。

5月13日,河南县法院赵永山院长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盗窃刑事案件。赵永山院长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抽出时间提前仔细查阅全部案卷材料,与合议庭成员一起认真研究案情,制定详细的庭审计划,确保此次庭审活动有序规范进行,不出现任何差错。

赵院长在庭审结束后表示,院长带头办案,不仅减轻审判庭的办案压力,而且间接地为法官起到指导和示范作用,同时缩短了法院、法官和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增加法院的亲和力和公信力。今后要进一步抓好院长庭长办理案件的示范作用和对审判工作的宏观指导,希望通过审理大案、要案、疑难案件和新类型案件,进一步掌握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而为指导审判工作积累经验。

获得“州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1年以来,河南县法院始终以州文明委、县文明办精神文明工作要求为指导,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宗旨,履行审判职能、争创州级文明单位为目标。立足实际,开拓创新,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的层次,认真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强化和规范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紧紧依托门户网站,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传播法院资讯、汇集社情民意、开展司法宣传,在社会公众与人民法院间搭起理解、沟通的桥梁,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队伍素质;抓教育,建设政治坚定、爱岗敬业的法官队伍;严管理,塑造纪律严明、清正廉洁的执法队伍;重培训,培养业务精通的法官队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被授予2011-2013年度黄南州“州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编辑:李生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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