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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报公告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检务公开“十问十答” 重大理论和时事政治 环境保护常识 安全带的使用误区 遗失声明

第A6版:公告专栏 PDF原版PDF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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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 年 09 月 20 日 星期日   06

检务公开“十问十答”

来自检察官的诠释

问:检察人员办案纪律主要有哪些?

答:(一)中政委四条禁令

1.绝对禁止政法干警接受案件当事人请吃喝、送钱物;

2.绝对禁止对告诉求助群众采取冷漠、生硬、蛮横、推诿等官老爷态度;

3. 绝对禁止政法干警打人、骂人、刑讯逼供等违法乱纪行为;

4. 绝对禁止政法干警参与经营娱乐场所或为非法经营活动提供保护。

(二)最高人民检察院九条硬性规定

1.严禁超越管辖范围办案;

2.严禁对证人采取任何强制措施;

3.立案前不得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4.严禁超期羁押;

5.不得把检察院的询问室当成羁押室;

6.询问一般应在看守所进行,必须在检察院询问室进行的,要严格执行还押制度;

7.凡在办案中搞刑讯逼供的,先下岗,再处理;

8.因玩忽职守、非法拘禁、违法办案等致人死亡的,除依法依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外,对于领导失职渎职的一律给予撤职处分;

9.严禁截留、挪用、私分扣押款物。对检察机关或者检察人员有违反法规的行为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控告或者举报。

(待续)

记者:李生菊 编辑:陈思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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