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检察人员办案纪律主要有哪些?
答:(一)中政委四条禁令
1.绝对禁止政法干警接受案件当事人请吃喝、送钱物;
2.绝对禁止对告诉求助群众采取冷漠、生硬、蛮横、推诿等官老爷态度;
3. 绝对禁止政法干警打人、骂人、刑讯逼供等违法乱纪行为;
4. 绝对禁止政法干警参与经营娱乐场所或为非法经营活动提供保护。
(二)最高人民检察院九条硬性规定
1.严禁超越管辖范围办案;
2.严禁对证人采取任何强制措施;
3.立案前不得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4.严禁超期羁押;
5.不得把检察院的询问室当成羁押室;
6.询问一般应在看守所进行,必须在检察院询问室进行的,要严格执行还押制度;
7.凡在办案中搞刑讯逼供的,先下岗,再处理;
8.因玩忽职守、非法拘禁、违法办案等致人死亡的,除依法依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外,对于领导失职渎职的一律给予撤职处分;
9.严禁截留、挪用、私分扣押款物。对检察机关或者检察人员有违反法规的行为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控告或者举报。
(待续)
记者:李生菊
编辑:陈思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