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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1 月 15 日 星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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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报刊发行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发行工作严格规范报刊发行秩序的通知》及中央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整治乱摊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大报刊违规发行治理力度,进一步规范报刊发行秩序,依据中央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整治乱摊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严格执行中央规定,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当前,报刊摊派和违规发行问题有所抬头。因此,要坚决整治扰乱报刊正常发行秩序的不良行为,严格执行报刊发行规定;严格禁止搭车摊派、违规发行;强化社会监督。
10月下旬起,国家新闻与出版发行总局通过官网、中国记者网及媒体,再次公布总局举报中心电话。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严厉禁止报刊搭车摊派、违规发行的有关规定,同时再次通过政府网站、属地主要新闻媒体等公布本辖区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广泛宣传严厉禁止报刊搭车摊派、违规发行的有关规定并提供有关案件线索,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积极作用。
特此通知。
总局举报电话:
010-65212870、65212787
黄南地区举报电话:0973-8726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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