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佰盈丰畜牧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我局于2015年8月21日对河南县佰盈丰畜牧科技产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地一案立案调查,经查,你(单位)于2010年7月在我县投资建设河南县佰盈丰畜牧科技产业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上述违法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1.我局拍摄的土地违法案件占地现场照片。证明河南县佰盈丰畜牧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已形成违法占地事实。
2.我局在现场勘查平面图一份和土地违反案件现场勘测笔录一份。证明该项目非法占地6.6667公顷。
3.土地没有报批
4.土地闲置
我局已于2015年11月29日依法通过黄南报进行了公告(听证告知书),你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出书面陈述、申辩和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1.限期拆除地上一切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
2.没收河南县佰盈丰畜牧科技产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的6.6667公顷土地。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本行政处罚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主动履行。
本决定自公告之日,既发生法律效力。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公告之日起60天内向河南县人民政府或黄南州国土资源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 系 人:河南县国土资源局
电 话:0973—8763402
地 址:河南县西大街政府楼1楼
河南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 1月10 日
编辑:李生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