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院创建标准
爱党爱国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国爱教,热爱家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积极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自觉维护稳定,身体力行维护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反对分裂。积极参加寺院建设和各级党委、政府组织的各项活动,正确行使公民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诚信守法星。以诚待人,信守承诺。说话公道,办事公正,遇事讲理,践行公德,在僧尼中具有较高的威望或良好的口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寺规戒律,做到守法持戒,无违法乱纪行为,坚决抵制邪教和非法组织活动,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勤劳奉献星。教风端正,服务社会。深钻精研教义,有较高的学业水平和修行素养,积极为寺院发展和社会和谐奉献力量。倡导慈悲为怀,乐于助人,奉献爱心,关爱社会弱势群体,关心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积极履行社会义务和责任。
团结风尚星。关爱老人,履行赡养义务,恪尽孝道。弃恶扬善,崇尚和谐,积极维护寺院的团结稳定。勤俭持家,不铺张浪费。邻里之间和睦相处,互帮互助、互谅互让。
卫生整洁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院落里外优美整洁,居室内外卫生干净。爱护寺院公共设施,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不乱扔乱倒垃圾。保护生态环境,珍爱自然资源,积极参与植树护绿、清洁寺院等志愿服务行动,自觉投身生态文明建设。
编辑:陈思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