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步骤
全州“五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按照启动试点、全面开展、巩固提升三个步骤组织推进。
(一)启动试点阶段(2015年12月至2016年12月)。全州创建工作从2015年12月全面启动。创建工作领域宽、时间跨度大、涉及部门多、目标任务重,各县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创建工作机制,尽快召开动员部署会,周密安排部署,细化明确工作措施和职责。州委、州政府各部门,州直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及省驻州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宣传发动工作。要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海报、举办宣传栏、电视报刊报道、手机短信及微信微博推送等手段广泛宣传创建活动,使“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目的、意义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广泛动员全州所有家庭参与争创活动。启动试点阶段,在全州所有农牧区乡村、城镇社区和寺院先行试点,探索工作方法,积累工作经验,选树一批“五星级文明户”示范户,比例掌握在辖区家庭总数的5%左右,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二)全面开展阶段(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在试点基础上,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制定更加完善的创建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广泛宣传发动,全面推开创建工作。以“五星级文明户”示范户为样板,动员家家参与创建、户户争创“五星”。通过不同形式,不同层面的宣传发动,形成创建热潮,不断把创建工作引向深入。到2018年底前,评选一大批“五星级文明户”,“五星级文明户”比例达到辖区家庭总数的20%左右。各县在选树并授星挂牌一大批“五星级文明户”的同时,对评选达到“三星级文明户”标准的家庭提前予以授星挂牌,通过后期的不断引导、鞭策,使其逐步达到“五星级文明户”标准。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在全面开展创建工作的基础上,以工作推进会、经验交流会、事迹报告会、总结表彰会等形式,深入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升创建质量和水平,健全完善创建工作管理、考评、评选、表彰等制度机制,巩固扩大创建成果。到2020年底前,再评选一大批“五星级文明户”,“五星级文明户”比例达到辖区家庭总数的40%左右。
创评程序
“五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对象为全州城镇和农牧区所有常住家庭。根据农村牧区、城镇社区、寺院等不同情况,具体创建评选工作分别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农村牧区创评程序
第一步:推荐申报。
自评申报。家庭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评,填写由村发放的“五星级文明户”创建申报表,向所在村申报。村初审后统一汇总。集体推荐。村“两委”、联点领导、驻村干部、“三联三促”联点单位等根据工作中实际掌握的情况,推荐符合创建标准的家庭。村初审后统一汇总。
第二步:评审定星。村成立由家庭代表、党员干部代表、乡村贤达代表等组成的创建评审委员会,根据辖区群众互评、民主测评、打分投票情况等,确定“五星级文明户”推荐名单,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审核。第三步:授星挂牌。乡(镇)对评选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审核各村报送的“五星级文明户”资格,审核无误后报县文明委;县文明委适时召集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召开文明委专题会议研究审批和命名。乡(镇)负责组织各村悬挂星牌,村负责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对授星挂牌后,因群众举报、随机检查发现不符合创建标准的,摘牌取消“五星级文明户”资格,重新参与评选)。乡(镇)、县文明办留存档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