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我州出台《关于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助推法治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该《实施意见》明确“七五”普法期间要着力搭建新形势下黄南州法治文化建设“四个平台”,即,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平台,法治文化传播交流平台,法治文化固定阵地平台,法治文化宣传普及平台。《意见》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法治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得力措施,抓好组织实施。《意见》要求,通过实施“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大法律七进法治文化建设、推动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活动、加大法治文化传播力度”“五大行动”,大力推进法治文化进机关、进农村牧区、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活动场所,并与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村镇文化、媒体文化等建设相结合,坚持“一县一特色、一乡(镇、街道)一品牌”的要求,打造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积极创作和推广充分体现黄南特色,创意独特、形式新颖、地方风格鲜明的法治文艺作品,力争在3年内,建设一批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法治文化产品和法治文化品牌,初步形成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适应,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协调,与法治黄南建设进程相呼应,与少数民族优良传统相传承的具有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黄南法治文化体系。
编辑:陈思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