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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报公告专栏 “五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实施意见 黄南州窗口单位服务行业 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倡议书 国防动员委员会职责 契税政策解答 遗失声明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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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 年 04 月 03 日 星期日   06

“五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实施意见

(二)城镇社区创评程序(含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

第一步:推荐申报。

自评申报。社区家庭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评,填写由社区发放的“五星级文明户”创建申报表,向所在社区申报。社区初审后统一汇总。

集体推荐。家庭成员所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网格管理员、小区业主委员会等根据实际掌握的情况,向社区推荐符合创建标准的家庭。社区初审后统一汇总。

第二步:评审定星。社区成立由社区家庭、党员干部、单位、有关部门代表等组成的创建评审委员会,根据辖区群众互评、民主测评、打分投票情况等确定“五星级文明户”推荐名单,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审核。凡是推荐申报家庭成员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首先要征求所在单位意见,由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后,方可进行社区评审。

第三步:授星挂牌。乡(镇)对评选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审核各社区报送的“五星级文明户”资格,审核无误后报县文明委;县文明委适时召集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召开文明委专题会议研究审批和命名。乡(镇)负责组织各社区悬挂星牌,社区负责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对授星挂牌后,因群众举报、随机检查发现不符合创建标准的,摘牌取消“五星级文明户”资格,重新参与评选)。乡(镇)、县文明办留存档案资料。

(三)寺院创评程序

第一步:推荐申报。

集体推荐。寺院民主管理委员会与寺院管理局(或驻寺干部)根据实际掌握的情况,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寺院所在乡(镇)推荐符合创建标准的僧尼家庭。

第二步:评审定星。对所推荐的寺院僧尼家庭,要征求统战、宗教等部门意见,并审核签署意见后,乡(镇)成立由寺院僧尼、寺院民管会、村干部代表,乡(镇)领导等组成的创建评审委员会,根据寺院僧尼互评、民主测评、打分投票情况等确定“五星级文明户”推荐名单,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文明委审批和命名。

第三步:授星挂牌。统战、宗教部门对评选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县文明委适时召集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召开文明委专题会议研究审批和命名。乡(镇)负责组织各寺院悬挂星牌,寺院负责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对授星挂牌后,因群众举报、随机检查发现不符合创建标准的,摘牌取消“五星级文明户”资格,重新参与评选)。乡(镇)、县文明办留存档案资料。

编辑:陈思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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