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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报公告专栏 “五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实施意见 如何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国防教育办公室工作职责 群众享受健康红利医改政策解答 黄南州“金惠工程”之征信知识 遗失声明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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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 年 04 月 10 日 星期日   06

“五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实施意见

六、创建活动

(一)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各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要求贯穿于“五星级文明户”创建始终,贯穿于家庭生活、家庭教育、家庭建设方方面面。通过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道德教化、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每个家庭成员的精神追求,外化为每个家庭成员的自觉行动。要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准则落实到家庭成员的日常生活和行为规范中,健全各行各业规章制度,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干部职工守则、僧尼戒律等行为准则,使其成为家庭成员的基本遵循。要营造有利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活情景和社会氛围,吸引群众广泛参与,推动人们在为家庭谋幸福、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做贡献的过程中提高精神境界,培育文明风尚。

(二)深入开展法治和道德教育活动。各县、各部门、各单位既要重视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约束作用,又要重视发挥道德力量的教化感召作用,做到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要引导家庭成员把遵守法律作为规范自身行为的基本准则,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依法行使公民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要不断深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公民道德规范(试行)》,教育引导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倡导良言善行,做到明礼于心、行礼于人,言行有规矩,做事有法度,教子有德行。要重视发挥社区道德讲堂、乡村道德评议会和红白理事会、寺院辩经会等的作用,组织群众交流文明家风、展示家庭风貌、评议家训家风家教,激发广大家庭践行中华民族家庭美德的内在自觉。

编辑:陈思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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