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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 年 06 月 26 日 星期日   01

我州制定组工干部换届工作“十不准”纪律

本报讯近日,州委组织部为严明换届纪律结合实际,制定了《黄南州组工干部换届工作“十不准”纪律》,并向全州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发出通知,将“十不准”纪律作为“铁律”,认真严格遵照执行,切实做到“十不准”纪律的规定,确保今年换届工作顺利完成。一、不准在工作中封官许愿,掺杂个人好恶,

以人划线,搞任人唯亲,拿原则送人情、做交易。二、不准为他人进退留转及谋取其他特殊照顾说情、打招呼或联系、引见有关人员。三、不准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请吃,接受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四、不准为图省事或搞暗箱操作,违反规定变通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随意简化或更改换届工作有关程序和步骤。

五、不准弄虚作假,更改、伪造民主推荐、考察等结果,编造或提供虚假信息。

六、不准跑风漏气,泄露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相关信息,未经请示汇报随意表态、发表个人倾向性意见。

七、不准在不适宜的场合谈论换届人事调整有关信息,听信、散播影响换届工作的不实言论和小道消息。

八、不准超越职责分工或业务范围,打听、过问有关换届工作特别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九、不准违背组织原则,违规或假借组织之名干预下级或原工作地区、单位的人事安排等。十、不准阻挠和私自干预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通知要求,全州组织部门和广大组工干部要进一步加大自身建设力度,打造过硬队伍。各县组织部长要切实负起责任,带头强化自身的政治意识、宗旨意识、表率意识,带头学纪律、守纪律、讲纪律,作学习、贯彻、遵守换届纪律的排头兵。广大组工干部要强化组织观念,提高纪律意识,不踩“红线”,不越“雷池”,心存敬畏,遵章守纪,始终做到无私奉献、淡泊名利,始终保持组工干部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

编辑:李生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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