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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 年 07 月 18 日 星期一   06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人安全十大宣言

1.安全的权力。教育孩子人人有若干权力,呼吸权,这种权力任何人不能剥夺。告诉孩子,任何人也无权剥夺孩子的安全权。安全重于一切。

2.保护自己身体的权力。孩子应当知道身体属于自己,身体的某些部分应被衣服所覆盖,不许别人看,不许触摸。孩子有拒绝亲吻、触摸的权力。

3.生命第一的权力。告诉孩子在遇到暴徒时有权获得朋友的帮助或坚决拒绝暴徒的要求。许多暴徒表面凶狠,内心却很胆怯。所以许多孩子齐心协力,一齐高喊:“滚蛋!”这通常能把坏人吓跑。万一遇到真正的身体威胁,孩子身小力薄,一般只能向坏人屈服。有时,孩子们会担心被坏人抢去财产回家挨打受骂。例如有的小孩会想:如果坏人抢了我的自行车,父母准会打死我。应告诉孩子,他们的身体安全比自行车重要的多。

4.向父母讲真话的权力。向孩子保证,无论发生什么事情,只要孩子向父母讲明真情,父母都不会怪罪的,而且会尽力帮助孩子。当孩子向大人说实话时,他们应被充分信任。大人应当马上信任孩子并及时帮助他们。例如,在性骚扰事件中,如果孩子向大人诉说,而未得到信任,这种骚扰会经年累月持续下去。

5.拒绝毒品与危险品的权力。有权不听陌生人的话,不喝陌生人的饮料,不吃陌生人的糖果。有权对毒品、烟酒坚决说不。

6.不与陌生人打交道的权力。孩子有权不和陌生人说话。当陌生人与孩子说话时,孩子可以假装没听见,马上跑开。生人敲门可以不回答,不开门。告诉孩子,对陌生人不理睬是对的,小孩没有能力帮助陌生人。大人绝对不会认为这是不礼貌的。

7.紧急避险的权力。为了保护自己,孩子有权打破所有规章与禁令。告诉孩子,在紧急之中,他们有权大叫、大闹、踢人、咬人,甚至打破玻璃,破坏家具。司马光砸缸就是典型事例。

8.果断逃生的权力。遇到坏人、地震、大火孩子应当果断逃生,拔腿就跑。自警、自救、自助。可以不要等大人的指挥。

9.面对侵害不遵守诺言的权力。告诉孩子,即使他曾发誓不告诉别人,但遇到坏人欺负一定要告诉家长,这些秘密千万不要埋藏在心里。

10.对坏人可以不讲真话的权力。遇到坏人,可以不讲真话。机智应对,才是好孩子。

编辑:陈思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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