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州委、州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国务院“促投资、稳增长”的决策部署和抓住支持青海等省藏区发展的历史机遇,继续坚持项目带动战略,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不断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力度,提高投资水平,固定资产投资保持了平稳较快的发展态势。为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强发展后劲,加快建设美丽富裕新黄南做出了突出贡献。
“十二五”时期黄南投资269亿元
“十二五”时期,黄南“投资”马车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担当重任,扬鞭快跑,贡献显著,投资总量不断迈上新台阶。全州固定资产投资在保持投资规模稳步增长的同时,坚持规模扩大与结构优化并重,促进投资持续健康增长。
“十二五”时期年均增长27.64%。
投资规模扩大趋势加快。“十二五”时期,黄南紧密结合本州实际,抢抓政策机遇,准确把握中央投资重点领域,坚持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把项目带动贯穿于全州经济建设的始终,投资呈现快速扩张的趋势。2011年至2015年,全州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69亿元(《黄南州“十二五”规划纲要》中目标任务为180亿元),超目标88亿元,年均增长27.64%,投资总量比整个“十一五”时期(78.66亿元)增长2.42倍。年度投资规模在“十一五”末20亿元的基础上每年大跨步,2015年进而突破70亿元,延续了 “十一五”投资建设快速发展的势头不减。
投资主导经济增长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固定资产投资作为经济发展的原动力,对拉动经济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十二五”时期,黄南州采取各种措施,改善投资环境,投资需求不断扩大,对经济的拉动明显增强。投资需求占全州经济的比重稳步提高,投资率呈现出不断上升的态势,2010年黄南投资率为55.72%(支出法口径),2015年提升至98.5%。随着投资规模的扩大,投资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进一步增强。
民间投资支撑有力。随着投资主体向多元化格局拓展,各级政府综合施策,积极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黄南州民间投资领域和范围进一步拓宽,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在市场竞争中显示出强大的生机和活力。并在促进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和吸纳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十二五”时期累计完成投资82.79亿元,年均增长达到30.66%,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由2010年的24.36%提高到2015年的27.4%,成为支撑全州投资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的重要因素。
“十二五”时期建设成果显著
农林牧渔业建设取得成效。“十二五”时期,我州着力调整农牧业产业结构,积极发展有机畜牧业,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农牧业产业化进程加快,建成了人畜安全饮水、农村水资源综合利用、游牧民定居及草原新帐篷、游牧民饲料基地、有机畜牧业试点、高标准农田整理、菜蓝子工程设施农业等项目,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11年至2015年,全州农林牧渔业累计完成投资45.16亿元,比“十一五”时期增长3.14倍,年平均增长14.59%,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16.79%,比“十一五”时期提高2.91个百分点。
工业生产设施得到提高。“十二五”时期,全州工业投资35.74亿元,年均增长28.5%,占“十二五”期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13.29%。建成了同仁县羊智沟峡口水电站、四县污水处理厂、河南泽库两县35kv变电站、泽库县县城110kv变电站、户户通电工程、直岗拉卡水电公司续建5号机组、金太阳示范工程、瀞度矿泉水二期扩大生产设备等项目,这些项目的建成投产使得我州工业生产设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建设快速发展。“十二五”时期,我州坚持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交通运输业的全面快速增长。2011年至2015年,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建设共投资23.48亿元,比“十一五”时期增长1.3倍。完成了阿赛公路泽库段和河南段,泽库县城至麦秀镇公路改扩建工程,河南县北环东路、优干宁镇至同德县界公路、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羊智沟至同贵公路,同仁县胜利桥。交通运输投资的快速增长,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做出了重要贡献。
社会事业建设发展迅速。“十二五”时期,我州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执政之举、为政之要,大力加强民生项目建设。2011年至2015年,我州卫生、教育、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方面的投资累计31亿元,年均增长29.42%,比“十一五”时期增长3.86倍。先后新建、扩建了一批学校、医院、托养中心、公(廉)租房和文化体育场馆等项目,使人民文化生活条件不断改善,文化素质不断提高,促进了民族团结,为构建和谐黄南起到了重要作用。
城乡市场繁荣活跃。“十二五”时期,我州以项目建设为依托,提升改造传统市场,加快建设便民市场和批发市场。2011年至2015年,批发和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的投资累计8.15亿元,比“十一五”时期增长2.24倍。建成了集贸市场、综合批发市场、大酒店、商贸城等项目,城乡市场的建设为我州文化旅游、就业等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农村居民收入实现翻一番
“十二五”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有关增加农牧民收入的一系列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农业生产,狠抓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确保了全州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五年期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翻了一番。2015 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819.23 元,与2010 年3031.67 元相比,增加3787.56 元,增长124.9%,年均增长17.6%。比“十一五”期间的年均增幅10.91%,提高7.6个百分点。
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提高12.19个百分点。“十二五”以来,我州把提高农村居民劳务收入作为农牧区经济发展的主要抓手,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农牧民外出务工的政策,加大农牧民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素质的不断提高,使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转移和劳务经济的较快增长。2015 年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771.08 元,比2010 年增加1353.11 元,增长3.24 倍,年均增长33.48%。工资性收入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由2010 年的13.78%提高到2015年的25.97%,提高了12.19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