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纪委、州委组织部结合实际,制定了《黄南州换届工作“十条禁令”》。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十条禁令”,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严明换届纪律的各项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将执行“十条禁令”贯穿换届工作始终,确保我州换届环境风清气正。
一、严禁拉帮结派,隐瞒、袒护和纵容换届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的行为及人员;
二、严禁以打电话、短信、微信、当面拜访、授意中间人、请客送礼等形式,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
三、严禁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等搞非组织活动,干扰、阻挠、破坏换届选举工作;
四、严禁借换届之机,封官许愿,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或指定提拔人选,违反规定越级、破格提拔干部;
五、严禁私自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的相关信息,以及违反换届纪律案件的查处情况;
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或参加有拉票意图的吃请及送钱送物、送各类有价证券等贿赂他人,以谋取在民主推荐、考察和选举中关照自己或他人;
七、严禁以组织吃咒、威胁恐吓、弄虚作假等手段,妨碍、侵犯代表和委员的民主权利;
八、严禁借各种名义走访、串联和煽动代表、委员,私自向代表、委员散发各种宣传材料和赠送纪念品;
九、严禁打击、报复换届选举中检举、控告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
十、严禁通过信件、传单、大(小)字报、短信、微信、网络等方式,传播小道消息、编造谣言和歪曲事实真相,诋毁中伤他人。
编辑:李生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