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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报特别报道 黄南州发布换届工作“十条禁令” 我州制定组工干部 换届工作“十不准”纪律 “不忘初心”的传统文化底蕴 党代会知多少 遗失声明

第A6版:特别报道 PDF原版PDF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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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 年 10 月 30 日 星期日   06

我州制定组工干部 换届工作“十不准”纪律

州委组织部为严明换届纪律,结合实际制定了《黄南州组工干部换届工作“十不准”纪律》,并向全州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发出通知,将“十不准”纪律作为“铁律”,认真严格遵照执行,切实做到“十不准”纪律的规定,确保今年换届工作顺利完成。

一、不准在工作中封官许愿,掺杂个人好恶,以人划线,搞任人唯亲,拿原则送人情、做交易。二、不准为他人进退留转及谋取其他特殊照顾说情、打招呼或联系、引见有关人员。三、不准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请吃,接受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四、不准为图省事或搞暗箱操作,违反规定变通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随意简化或更改换届工作有关程序和步骤。五、不准弄虚作假,更改、伪造民主推荐、考察等结果,编造或提供虚假信息。六、不准跑风漏气,泄露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相关信息,未经请示汇报随意表态、发表个人倾向性意见。七、不准在不适宜的场合谈论换届人事调整有关信息,听信、散播影响换届工作的不实言论和小道消息。八、不准超越职责分工或业务范围,打听、过问有关换届工作特别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九、不准违背组织原则,违规或假借组织之名干预下级或原工作地区、单位的人事安排等。十、不准阻挠和私自干预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编辑:李生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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