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3 月15 日,青海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会议指出,全国污染源普查是依法开展的重大国情调查,是做好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对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总体部署,准确把握污染源普查的重点任务,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情况,把质量控制贯穿于普查工作全过程,确保数据质量并及时应用普查成果,为分析研判全省环境形势提供准确依据。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按照时间节点,合理制定工作计划, 力求做到普查对象“全”,基本信息“真”,清查数据“准”,普查结果“实”,确保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各项任务。
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我州及四县设分会场。
编辑:陈思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