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黄南州为进一步提升公路工程项目规范管理水平,严格工程项目管理程序,有序推动重点项目及农村公路建设,制定出台了交通工程项目“十个严禁”,即:严禁随意调整或变动编制完成的交通发展计划;严禁公路项目未经工可、设计批复进行招标;严禁公路项目未落实资金计划进行建设;严禁从公路建设项目补助资金中列支征地拆迁、料场征用划拨等费用;严禁公路项目未办理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开工建设;严禁项目建设中随意变更设计及增减工程量,严格按工程变更程序进行审批;严禁施工单位无专职安全员、无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进行施工作业;严禁截留、挪用工程建设资金,确保做到专款专用;严禁工程管理人员吃、拿、卡、要,收受财物,以权谋私;严禁挂靠借用资质投标以及转包、分包工程项目。要求全州交通系统各项目管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十个严禁”规定,确保公路工程项目规范、有序、安全、清廉、保质保量推进。
编辑:陈思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