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扶贫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越来越多的项目与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然而,据媒体报道,一些地方基层干部特别是村组干部频频将“黑手”伸向扶贫领域,使脱贫对象的“获得感”被严重剥夺。除了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涉腐基层干部惯用的违法手段外,一些“非典型”的“回扣式”腐败,正在成为基层干部蚕食群众利益的新变种,即“给你争取一碗肉,你得让我喝口汤”。
扶贫、脱贫工作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败。我党已经做出了庄严承诺,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一些贪腐分子却将扶贫资金当成“唐僧肉”,用雁过拔毛的方式蚕食贫困百姓的救命钱、发展钱,让脱贫实效大打折扣。数据显示,我国还有7000多万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如期实现全部脱贫的任务十分艰巨,需要全面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持续发力。村组干部是让扶贫项目、扶贫资金落地的基础性关口,此关若失扶贫大计将受到严重威胁。
与扶贫开发相关的贪腐涉及政策落实、资金使用、公共服务等各个领域和环节。村组干部吃拿卡要,“有求于”村组干部的村民往往敢怒不敢言,只得忍气吞声受盘剥。“全过程”“ 微腐败”的扶贫贪腐让村民有苦难言,恶化了基层政群关系。
扶贫领域的贪腐问题不小,查处起来也有不小的困难。尤其是村组干部,他们不是国家公职人员,甚至不是共产党员,处罚力度很难跟上,导致有些人有恃无恐:“我就是一农民,能把我降到哪里去!”
村组干部也确实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实际上成为地方政府在村组的“常驻人员”,这让一些乡镇干部直接同流合污,共同打起了扶贫惠农资金的歪主意。
要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最方便高效的方法就是公开。将扶贫项目、资金的申请、立项、落地等环节完全阳光化,尤其是将落地环节的资金发放、使用情况纳入村级事务公开,让村民一目了然地看清谁家得了多少资金、谁家得了什么项目,用公开的力量破除扶贫领域的贪腐顽疾。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7000多万贫困人口更是重中之重。在大力开展扶贫攻坚的当下,要想方设法、全力以赴,不能让贪腐“黑手”毁了“十三五”定下的重大国家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