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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报公告专栏 黄南州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有关事项的通告 严惩扶贫贪腐就得动“真格” 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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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 年 05 月 13 日 星期日   06

黄南州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有关事项的通告

黄南州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有关事项的通告

按照中央省州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 革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州已将监察局的 职责,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 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反腐败相关职责整合,组 建成立了州、县两级监察委员会,同纪委合署 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为进一步畅 通监督渠道,现将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 报的范围及方式通告如下: 一、监督对象 (一)纪检监督对象:全州各级党组织、 党员。 (二)监察对象:全州行使公权力的公职 人员。 1.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 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 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 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 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 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 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 人员; 6.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二、受理事项 (一)对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 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违 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 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和其他败坏 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 “违反政治纪律”主要是指公开发表危害 党的言论;参加反对党和政府的活动或组织; 在党内搞团团伙伙;妨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实施;对抗组织审查;组织参加迷信活动等行 为。“违反组织纪律”主要是指违反民主集中 制原则;不按要求请示报告有关事项;侵犯党 员权利;在投票和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违反 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等行为。“违反廉洁纪律” 主要是指纵容、默许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违 规谋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接受 宴请、旅游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 从事营利性活动;违规参与公款宴请和消费; 公款旅游;违反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 动、办公用房管理规定等行为。“违反群众纪 律”主要是指违规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 群众;在管理、服务中违规收费;在工作中刁 难群众、吃拿卡要;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 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 失公平等行为。“违反工作纪律”主要是指主 体责任落实不力;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 政府采购、房地产、矿产资源开发、国企经营 活动、集体三资使用等市场经济活动;违规干 预和插手司法、执纪执法活动;违反考试录用 工作规定;泄露、扩散、窃取、私存党的秘密等 行为。“违反生活纪律”主要是指生活奢靡;与 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等行为。 (二)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 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 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 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 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贪污贿赂”主要是指贪污、挪用、私分公 共财物以及行贿受贿等破坏公权力行使廉洁 性等行为;“滥用职权”主要是指超越职权,违 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 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 民利益遭受损失等行为;“玩忽职守”主要是 指公职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 真、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 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等行为;“徇私舞弊”主要 是指为了私利而用欺骗、包庇等方式从事违 法活动等行为;“权力寻租”主要是指利用手 中的公权力,违反或者规避法律法规,谋取或 者维护私利等行为;“利益输送”主要是指利 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以违反或者规避法律 法规的手段,将公共财产等利益不正当授受 给有关组织、个人等行为;“浪费国家资财”主 要是指公职人员违反规定,挥霍公款,铺张浪 费等行为。 (三)党组织、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 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 申诉。 (四)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处理决定不服 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 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 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五)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 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 申诉。 (六)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 评建议。 对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 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事项,以及 属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归口管理的信访事 项,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如:民事纠纷、刑 事案件、行政诉讼、劳动保障、征地拆迁、医疗 纠纷等。以上信访事项请到司法机关、仲裁 机构或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等职能部门反映 情况。 三、受理范围 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 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受理信访举报。 请按照被反映人的级别和属地,向相应纪检 监察机关举报,不要多头举报、越级举报。 (一)州纪委监委受理:对州委管理的县 处级干部,县纪委副书记、常委,县监委副主 任、委员,乡(镇、街道)党政正职等有关问题 的举报;对州委工作部门,县委、纪委,州委批 准设立的党组(党委)等党组织有关问题的举 报;对州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监察对象有 关问题的举报。 (二)县纪委监委受理:对县委管理的乡 科级干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 员会主任有关问题的举报;对县委工作部门, 乡(镇、街道)党委、纪委,县委批准设立的党 组(党委)等党组织有关问题的举报;对县直 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县所管辖乡(镇、街道) 及以下监察对象有关问题的举报。 (三)乡(镇、街道)纪委受理:对乡(镇、街 道)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包括站所党员干 部)有关问题的举报。 四、注意事项 (一)反映省驻州单位领导人员问题请向 其上级管理单位举报,反映省驻州单位工作 人员问题请向其工作单位举报。 (二)反映问题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和网 络举报方式进行,提倡实名举报。来访需持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相应纪检监察机关信访 部门反映。 (三)反映问题应明确被反映人信息(姓 名、单位、地区、职务等),准确反映问题(违纪 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违纪违法事项、 主要证据、涉及人员、涉及违纪违法金额等), 详细提供证据材料、照片或录音视频等附件 信息,注明举报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单位 或家庭地址、联系方式)等。 (四)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 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 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 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 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 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五)州纪委监委通过电话、信件等各种 方式受理的信访举报,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不会泄露举报人及举报内容等相关信息。 五、举报地址、电话及网址 黄南州纪委监委地址:黄南州同仁县隆 务镇祥云东路 1 号,邮编:811399,举报电话: 0973-8722083 尖扎县纪委监委地址:黄南州尖扎县马 克唐镇铁岭路党政大楼8楼,邮编:811299,举 报电话:0973-8732960 同仁县纪委监委地址:黄南州同仁县隆 务镇夏琼北路35号,邮编:811399,举报电话: 0973-8795672 泽库县纪委监委地址:黄南州泽库县小 区路县委大楼,邮编:811499,举报电话: 0973-8752703 河南县纪委监委地址:黄南州河南县优 干宁镇东大街 158 号,邮编:811599,举报电 话:0973-8762966 网络举报:请登录网站进行举报,或者关 注“黄南州监督举报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 举报。 网址:http://qinghai.12388.gov.cn/huangnan/ 微信公众号:hnjjjcwx 特此通告。 中共黄南州纪委 黄南州监察委员会 2018年5月7日

编辑:陈思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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