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务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等精神,依据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就泽库县宁秀乡生活垃圾填埋场及环卫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简介
泽库县宁秀乡生活垃圾填埋场及环卫设施建设项目位于宁秀乡3.5 千米处,总用地46669平方米,日处理能力为8t/d,运营期为15年,生活垃圾填埋区填埋场库容为10万立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垃圾填埋场和相应的垃圾坝、防渗、渗滤液收集、防洪排水、内外道路、排气等系统工程,以及附属排洪渠、管理用房、环卫设施等配套设施,总投资135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泽库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周维华
联系电话:1880973955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
院有限公司单位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长江二路179 号
联系电话:18293134472
联系人:李文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程序
1、通过收集、利用现有资料及与同类项目类比,辅以必要的现场调查与监测,系统了解区域的自然与环境现状;
2、估算项目区各类污染物的产生量和实施污染治理措施后的污染物削减量与排放量;
3、预测、分析项目建设对各环境要素的影响;
4、从总量控制的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合理性;
5、分析项目区域环境的敏感程度和承载能力;
6、拟采取的污染控制与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可行性,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7、综合分析、评价项目建设活动对区域
环境的影响;
8、提出项目环境管理的计划;
9、根据以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1、项目工程分析;
2、项目环境现状调查与现状分析;
3、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4、项目建设主要环境污染与影响源分析;
5、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6、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
7、污染防治措施;
8、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
9、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同意或不同意的理由;
2、公众对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与建议;
3、项目建设其他方面的意见与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公众可就项目建设方面的事宜与泽库县发展和改革局取得联系进行咨询;
2、公众可以直接向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表达对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3、在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公众参与调查时表明有关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
泽库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 年6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