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发案数量增多,扰乱正常经济秩序。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非法集资犯罪套路也在不断更新。与早期“发传单——投资——高息——六月付本”的传统集资不同,新型金融集资披着虚拟经济、金融创新的外衣,利用“金融互助”“爱心慈善”“虚拟货币”“电子商务”“微信营销”等名目,组织集资活动,活动范围突破了地域限制,下线发展也超越了熟人圈子,呈现出蔓延广、迷惑强、诱惑大等新特征。
识别防范需加强:
“一增强”是指增强理性投资意识,自觉抵制高息诱惑。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是投资陷阱。我国规定,民间借贷利率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以上,超出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可作为判断回报是否过高的参考。
“两问”:一是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要多问专业人士,审慎决策,防止成为其发展下线的目标;二是如果无法判断是否是非法集资,可以向有关部门咨询,待了解详情后再作决定,忌盲目投资。
“三查”:查询相关企业是不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合法上市公司,是否可以发行公司股票、债券的股权交易场所等,如果不具备,则涉嫌非法集资;通过查询工商登记,查明相关企业是否是经过法定注册的合法企业,是否办理了税务登记等。如果主体身份不合法、不真实,则有欺诈嫌疑;一些影响较大的非法集资犯罪,媒体多会进行报道,通过互联网资源,搜索相关企业违法犯罪记录,防止不法分子异地重犯。
新型非法集资犯罪还会不断演化衍生出新的犯罪形态,一定要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编辑:陈思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