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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 年 08 月 06 日 星期一   06

谁让农民陷入“非法集资”

农民合作社

“非法集资”的农民合作社,可以说是这几年兴起的最让人头疼、颇具迷惑性的组织。一些地方的农民合作社打着合作金融旗号,突破“社员制”“封闭性”原则,超范围对外吸收资金;有的合作社公开设立银行式的营业网点、大厅或营业柜台,欺骗误导农村群众。

投资理财、担保公司

除了合作社,还有的投资理财公司、非融资担保公司改头换面,在农村广布“熟人业务员”,虚构高额回报理财产品吸收资金。公司很少直接和农民“储户”签订合同,多由业务员签订借款担保合同,业务员再以个人名义给农民出具借条。这样,以往常见的“公司—储户”的单层吸储模式就变成“公司—业务员—储户”的多层吸储模式。投资担保公司“下乡”非法集资是一个值得警惕的现象。

由于农民的经济承受力更差,也使其危害性更大。一旦出事,很多人就会陷入倾家荡产的境地。亲戚、熟人利益链条很多人卷入非法集资的漩涡,都是周围的亲戚、朋友等熟人拉进去的。他们或许不是主谋,但是处在一环又一环、一层又一层的利益链条中,有的本身也是受害者。

在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上,相关机构表示,“互联网金融理财”“金融互助理财”等形形色色的理财产品,成为犯罪分子的新目标。他们利用农村的“熟人社群”、人与人之间信任感强、农村群众收入增加等因素,开展“人介绍人”的金字塔销售理财产品的网络,处于金字塔上层的人拿到更多回扣富裕起来,形成示范效应,一个村的人也跟着参与“击鼓传花”。

还有一些民间集资者,一般都是向亲戚、朋友、老乡等熟人进行非法集资,集资形式多种多样,有口头约定,有写借条,有用现金偿付利息,有的将利息加入现金另立借条进行“利滚利”。一旦有纠纷,集资参与人的经济损失无法挽回。

编辑:陈思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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