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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报公告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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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 年 10 月 08 日 星期一   06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40问答(八)

26、监察机关进行立案应当符合哪些条件?监察机关进行立案应当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存在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事实。监察机关立案所需的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事实,仅指初步确认的部分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事实,而不是全部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事实,全部事实要到调查阶段结束之后才能得以清,而且还要经过审理之后才能认定。

二是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有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事实,只是立案的必备条件之一,但并不是所有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事实都需要立案查处,能否立案还是要看是否需要追究法律责任,如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就不需要案。是否需要追究法律责任,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确认。

三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

续。这里讲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主要是指《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26条的规定,即对符合立案条件的,由承办部门起草立案审查呈批报告,经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报同级党委(党组) 主要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审查。有关负责人应当严格审核把关,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批准立案;认为不符合立案条

件的,不批准立案,由监察机关作出其他处理;认为需要对某些问题做进一步了解的,退回立案报告,由承办部门作进一步了解。

黄南州纪委监察委

黄南州委宣传部宣

编辑:陈思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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