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年,我州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和仲裁调解工作力度,全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
2018 年,全州共协调处理农民工欠薪案件79 起,解决农民工欠薪3665.29 万元,涉及农民工3392 人(次)。农民工工资清欠率达到96%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2%以上;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4%以上。仲裁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 起,结案3 起,仲裁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调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1 起,结案10 起,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坚持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州、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对发生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由人社部门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将企业欠薪违法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市场监督管理、住建等部门的信用信息系统,加大欠薪企业的违法失信成本。同时在全州150家企业157 个工地设置维权信息告示牌。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协调人社、公安、司法、检察、法院等部门加强联动执法,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强化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作要求。目前,全州实行农民工工资发放实名制管理制度的企业191 家,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的企业90家,实行分账管理,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企业3 家,实行银行代发工资3 家。
编辑:陈思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