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邀记者刘伟通讯员张海正) 日前,我州结合州情实际, 制定印发《关于构建“一核三治”村级治理体系实施意见》,着力构建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自治、法治、德治为实施内容的“ 一核三治” 村治理体系, 努力打造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既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要求,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石。该《实施意见》强化“核心”抓关键,加强党支部对村民自治、村务监督委员会及群众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的统一领导,发挥核心作用,制定村党支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村委会定期向村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党员议事制度等,夯实基层战斗堡垒。
落实“自治”举措,引导农牧民自我管护生产设施、村庄道路、消防、供电、给排水、通信网络等公共设施,维护农牧区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治安, 通过“村规民约”,着力规范群众“道德范围内、法律底线外” 的言行,为村民自治提供行为准则,激发共建合力。
健全“法治”体系,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采取法治讲座、文艺汇演、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发挥“1+1”法律援助志愿律师作用,在全州261个村全面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达到法律援助制度惠及农牧区弱势群体的社会效果。
编辑:陈思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