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
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办法》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
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
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泽曲通
用机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
意见稿)现已形成,现对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泽曲通用机场项目
建设单位:青海省通用航空集团
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永清环保股份有限
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青海省黄南
州泽库县西北方向东科日村,距县城
直线距离5.8km,为A1 级通用机场,
飞行区等级为2B。机场占地约1691
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1 条
3200m×30m跑道,并配套建设停机
坪、办公生活服务设施、机场辅助生
产设施及相关辅助配套设施。机场
拟选用机型为国王350,机场建成后
主要开展中短途运输、旅游观光、应
急救援等。
二、机场主要的环境影响和拟采
取环保措施
1、噪声: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
噪声主要为飞机噪声等。根据预测,
飞机噪声WECPNL≥70dB 区域范围
大部分位于机场占地区域内,机场评
价范围内声敏感点均可满足《机场周
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88),
营运期应加强对声敏感点的跟踪
监测。
建设单位应协调政府有关部门,
制定“机场周边区域土地利用规划”
并落实此规划,在机场噪声LWECPN 大
于70dB 范围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
等噪声敏感设施,将噪声影响降到
最低。
2、生态影响:项目占地土地利用
类型主要为天然牧草地,机场建设将
改变现有的土地利用格局,将现有的
天然牧草地等转变为机场建设用
地。机场建设后,被永久占用的土地
成为机场场道和建筑用地,被占土地
原有的生物量及其生态功能便随之
丧失,机场区的土地利用格局发生了
明显变化。
应注意保护好机场区域内的生
态,做到机场建设、发展与生态保护
相协调。机场建设中通过加强工程
措施和管理措施等做好水土保持工
作,减少水土流失的影响。
3、废水:机场废水以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为主,产生量较小。机场将
新建污水处理站,采用MBR 一体化
污水处理工艺,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
质标准》(GB/T18920-2002)后全部回
用,做到机场废水零排放。
4、废气:飞机尾气和油库区油气
挥发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均较小。
5、固体废弃物:以生活垃圾为
主。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城市环
卫部门清运处置。机场油库产生的
污油属危险废物,定期由有资质的危
废处置单位清运处理。飞机日常保
养维护产生的废零部件、废机油、污
油及废油棉纱等,定期由有资质的危
废处置单位清运处理。污泥交环卫
部门清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
理,机场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对环
境影响很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泽库泽曲通用机场项目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发
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青海省“十
三五”通用航空业发展规划》及《泽库
县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等相
关规划。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无
重大环境制约因素,机场选址基本合
理。在坚持“三同时”原则的基础上,
切实落实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
风险防范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可
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
小,不会因机场建设而改变区域环境
功能。
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泽库泽曲
通用机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
方式
1、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海省通用航空集团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971- 7795285 电
子邮箱:lk@qhstyhk.cn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
方式
评价单位:永清环保股份有限
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28- 84597711 电
子邮箱:346351630@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文发布起10 个工作日内。
按照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
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2019 年6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