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22日,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组织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州辖各县农商银行签订《拥军优抚金融合作协议》,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县农商银行、信用社负责人和同仁农商银行中层管理人员及部分退役军人代表参加签约仪式。
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州辖农商银行(农村信用社)对接,就拥军优抚金融服务业务合作、专户管理、资金代发、优惠举措、防范资金安全风险等事宜进行多次协商洽谈,制定出台10项拥军优抚优惠举措,着力打造黄南拥军优抚金融服务品牌。
根据协议,州辖各农商银行(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张贴优先标识,设立专门窗口,开通绿色通道,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先服务,并享受免收卡工本费、卡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跨行转账费等一系列优先、优质、优惠的金融服务,为退役军人提供普惠金融全系列就业创业信贷支持。《协议》规定,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可以凭军官证、士兵证、退役证、优待证等有效证件,到辖区各农商银行(农村信用社)申请办理个人住房、汽车、房屋装修等其他消费贷款,对退役军人办理各类贷款实行同档期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上浮10%的优惠,即:一年以内贷款按年利率4.785%执行,一至三年(不含一年,含三年)贷款按年利率5.225%执行,在办理相关业务时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发放,并通过社会保障卡功能办理收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医疗、养老金的代发,为全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一条龙优先优惠优质服务。
编辑:项青尖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