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版) 坚持高位推动,收到信访举报件后,州委州政府“一把手”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查情况并提出明确要求,切实发挥标杆引领作用。其他州级领导干部主动请缨、认领任务,深入到现场开展工作,仔细询问、现场查看、调阅资料,确保举报问题及时得到核实和整改,问题整改中从未发生“一刀切”现象。
注重强化督察问责。充分发挥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机制,加大督察力度,建立督察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和挂牌督办问责制度,进一步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建立生态环保问责机制,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定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办法和《黄南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强化“一案双查”,针对环保案件和失职渎职行为查责任、严问责。
编辑:马文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