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马发文)11月12日,原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协办公用房产权变更至州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第一本不动产证颁发,标志着我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产权变更工作全面铺开。
为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按照《青海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和州委、州政府安排部署,州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自成立以来对州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和整改,对办公用房的产权登记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建立了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台帐、办公用房维修台帐、办公用房调整台帐等基础资料,并认真开展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的宣传,制作宣传单、宣传手册,转变各级干部职工办公用房的思想观念,逐步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
为加快推进州直机关办公用房产权变更工作,州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第三方对产权界定不清、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单位进行了建筑面积、占地面积的测量,出具不动产测量报告,为办公用房产权变更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目前,州人大、州政协办公用房的产权已变更至州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名下,下一步将陆续对州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进行产权变更,形成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一规划、统一配置、统一权属、统一处置新格局,进一步规范州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保障正常办公,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
编辑:马文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