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多部门积极调整政策,多项举措辅助并行,合力应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疫情防控期间,下面这些与广大驾驶人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新政策你都了解吗?
收费公路免费通行
经国务院同意,2月17日零时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免收全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具体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免收通行费的时间范围:从2020年2月17日0时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具体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开放式收费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联网收费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免收通行费的车辆范围:依法通行收费公路的所有车辆。
免收通行费的收费公路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
不得封闭高速公路、阻断国省干线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
各地开展高速公路出入口、省界和服务区、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等通道管控和体温检测工作,发现发烧人员,要按规定做好人员移交处置。
不得采取封闭高速公路、阻断国省干线公路等措施,保障公路基本通行顺畅;不得简单采取堆填、挖断等硬隔离方式,阻碍农村公路交通。
ETC车辆1月份通行费统一结算扣费
根据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总体工作部署,近日,各地对ETC车辆1月份产生的高速公路通行费交易积压数据进行了集中处理,对前期通行但未结算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统一进行扣费,形成了月结单。 ETC客户将通过手机短信获知1月份扣费情况,也可以通过ETC服务小程序、公众号及APP等多种方式查询详细数据。
目前,全国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已完成优化调试工作。从2月1日起,ETC客户通行高速公路时已按照运营规则即时结算。
驾驶证换证、机动车检验等期限适当延长
疫情暴发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了相关要求,将延期办理驾驶人考试、满分教育、审验教育等有时限要求的业务,同时对驾驶证换证、机动车检验等期限适当延长。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按期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的,可以延期到疫情结束以后办理。在此期间,群众确有驾车出行等生产生活需求,或者有疫情防控人员、物资运输等应急保障需求的,对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等情形,公安交管部门将不予处罚。 对因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逾期未检验等原因,导致驾驶证或机动车可能被注销的,公安交管部门将统一延长注销期限,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