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一年,在州委的坚强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下,州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担当尽责,立法、监督、代表、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新亮点。
党的领导得到新加强。常委会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把握自身的政治定位、政治使命和政治责任,向州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事项13件(次),年内报请州委出台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两项实施意见。围绕中心工作履职尽责,先后对“十三五”规划纲要调整、加强检察公益诉讼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依法任免国家工作人员48人(次),班子成员积极参与州委重点调研督导工作,为推进全州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贡献人大力量。
立法工作取得新成果。发挥人大主导作用,扎实推进《黄南藏族自治州基层社会治理条例》和《黄南藏族自治州草原保护条例》起草制定工作。制定争议较大的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常委会与青海民族大学合作建立立法咨询与评估基地,强化与省人大工作衔接沟通,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积极回应新时代立法工作新要求。
依法履职呈现新亮点。全年共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5个,开展专题调研5次,执法检查4次,受理来信来访18件(次)。开展了历史文化名城和传统村落保护、有机畜牧业示范区建设、扫黑除恶工作、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监察法、水污染防治法、青海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黄南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制定出台和落实州人民政府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实施办法,开展行政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题调研。组织常委会班子成员调研同仁城北新区和隆务河生态治理及其景观带项目建设,提出了10个方面的建议。特别是开展《黄南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提出了加强城市公厕管理及全面贯彻我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和藏语文工作条例等12个方面的意见。州委王振昌书记为此作出批示,州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执法检查职责,彰显了政治担当与社会责任,既促进了《条例》实施,又促进了工作落实。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围绕此次执法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紧盯全州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存在的短板和弱项,进一步提高站位、认真履职、担当作为,进一步抓好整治、抓好巩固、抓好提升。
代表工作实现新拓展。常委会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注重发挥代表重要作用,进一步规范联系群众制度,主任会议成员联系26名委员,常委会委员直接联系194名代表,组织40名州县乡三级人大代表赴厦门大学学习培训,开展省驻州人大代表集中视察活动。认真抓好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履职管理办法,实现“两个办法”制定实施三级人大全覆盖,推动履职监督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州人代会期间提出的47件建议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加强乡村幼儿园师资力量、提高黄南籍大中专毕业生招录比例、解决偏远地区用电困难等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评选6家代表建议办理“人民满意单位”,1家“代表视察建议落实先进单位”。
乡镇人大建设又有新起色。常委会扎实开展“乡镇人大建设年”活动,州县党委全力支持、各级人大协同推进、示范乡镇典型引领,全州35个乡镇人大主席同时担任乡镇党委副书记,全面落实乡镇人大三项经费,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不断激发代表活力,我州“乡镇人大建设”活动得到了省人大的高度肯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张光荣专门作出批示,黄南州的建设年活动,州委、人大党组高度重视,州政府积极支持,开展得很扎实,成效也十分明显,特别是有一些大胆的创新性的举措,为全省积累了经验。
自身建设迈上新台阶。常委会积极顺应新形势新要求,以自身建设带动机关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政治建设、机关建设、上下联动等工作取得了成效。常委会机关成功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示范单位,先后两次承担我州迎接国家民委调研检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进机关达标验收工作,充分展现了我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效,得到了国家民委调研组的充分肯定,被评为“全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先进集体”。积极为疫情防控贡献人大力量,常委会班子成员参与疫情防控督导工作,全州各级人大及人大代表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为武汉疫情捐款捐物、缴纳特殊党费共计50余万元,其中常委会副主任夏日仓 ·旦增久美捐款9万元。
2020年,州人大常委会将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方向、忠实履职、扎实工作,为打造山水黄南、高质量推进“三区建设”,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人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