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以来,全州财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省州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打好三大攻坚战,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推动财政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财政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
一是收入规模快速增长。“十三五”以来,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财政部门始终把抓收入、增总量摆在财政工作的首位。五年间全州累计完成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8.67亿元,年均增幅3.18%,规模持续向好。2020年预计全州总财力达到118亿元。二是全力争取上级补助资金。针对上级财政收入增速趋缓、新增专项减少的实际,逆势而上、全力而为,着力增强争取工作。五年间累计争取藏区专项53.89亿元,年均增长12.76%;累计争取中央彩票公益金4.46亿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6.93亿元;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1.93亿元,增幅五倍多。
财政保障能力力求新突破
一是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坚持“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可持续”的原则,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五年间累计落实各项民生资金366亿元,民生支出占比始终保持在80%以上。二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五年间累计安排财政基建专项资金 98.59亿元,年均增长10.05%;高原美丽城镇建设资金五年间累计下达2.46亿元;高原美丽乡村五年间累计下达资金1.88亿元。累计下达传统村落建设及保护资金、农牧区环境整治等各项资金21.6亿元。三是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及融资担保力度。2018—2020年下达购买学前教育服务补助资金6360.14万元。建立民营企业互助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基金,民营企业互助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基金池资金已达2500万元。四是大力推进扶贫攻坚。五年间累计安排财政扶贫专项资金 35702.18万元。建立中小企业助保贷平台、有机畜牧业担保平台和文化旅游助保贷等平台,累计注入担保基金1.6亿元,撬动金融资金14.7亿元。累计筹措风险基金4960万元,农牧业信贷担保累计发放贷款20303万元,切实解决贫困户贷款、融资难题。五是持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生态保护优先,五年间累计落实资金 13.32亿元,2017—2020年草原生态管护人员补助资金累计41584万元。
财政改革发展翻开新篇章
一是逐步推进州县收入改革划分工作。核实州县收入调库税目、数据,完成涉及9个税种、26个税,省与州调库3607万元,州与(市)县调库587万元的调库工作。二是继续稳步推进分领域的州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制定印发了黄南州州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总方案,并已制定医疗卫生和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教育、科技、外事、交通5个分领域的改革方案。三是盘活存量资金力度不断加大。制定系列制度办法,切实改善资金趴在账上等项目的状况,按照存量资金“一年一清零”的要求,目前为止,全州2019年及以前年度存量资金已实现全部清零。四是积极探索扶贫资金管理新模式。2020年尖扎县成功申请为青海省“互联网+区块链+精准扶贫资金代理记账”试点县。目前已完成2016-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代理记账,涉及资金7.8亿,切实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力度,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五是持续强化绩效目标管理。2016—2019年累计下达绩效考评奖补资金297万元,对州直各预算单位开展绩效考评工作,并对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结果进行通报及奖补。六是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十三五”以来,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8849万元,阶段性减免企业职工社会保障费1126.3万元,为企业减半征收医疗保险费96.05万元。
财政监督管理开创新局面
“十三五”以来,全州财政部门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监督,加大贯彻《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一是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全州所有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范畴,将扶贫资金纳入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初步建成。二是强化监督检查。2016—2019年相继组织开展全州“小金库”专项治理、惠民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及惠民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回头看”以及天津援建资金专项检查治理工作。
财政队伍建设实现新作为
近年来,财政部门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始终坚持把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作为财政工作的重要内容。一是补齐财政干部业务短板,提高综合素质。每年选派干部参加各类培训班,2018—2020年参加省内外培训90余人次。争取培训经费100万元。二是做好全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截至目前,全州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1193人,2018—2020年举办线上线下各类培训班20期,参训人员达2200余人次。三是财政工作硕果累累。2017年黄南州财政局被中央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复审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先进单位”;2015—2017年度被省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授予“文明单位标兵”;2019年州财政局领导班子在全州目标考核中评为优秀领导班子;2016年、2020年被州委、州政府评为州级定点扶贫先进单位;2018年被州委、州政府授予“黄南州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