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宪法基本概述
(一)何为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宪法作为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我国现行宪法是 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会议通过的,经过了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及 2018年五次修改。
(二)宪法规定了那些内容?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等重要内容,涉及到生活的各个方面。
(三) 宪法有何作用?
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证国家权力有效运行机制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宪法通过赋予立法、行政、司法等国家机关公共权力,使国家权力在宪法的轨道上有效运行,避免国家权力缺位、越位和错位。
2、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在人民主权原则下,宪法是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人民通过宪法使自己的基本权利得到最明确的确认和最有效的保障。
3、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在国家的各种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是由宪法来规范的和调整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宪法是社会稳定的调节器和安全阀,对于解决各种重大社会矛盾和冲突,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宪法如何制定、修改及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修改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五) 宪法的基本价值是什么?
宪法的基本价值是保障人权。宪法的根本目的和价值在于保障公民权利。其手段主要是设置与限制国家权力,国家机关不得行使宪法所未明确授予的权力。保障人权是宪法规定的出发点。
保障人权是宪法规定的出发点,这是因为:
1、对于在人权或公民基本权利作出明确规定,这是各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和主要内容。
2、宪法关于国家机构及其他问题的规定,也是以如何更好地保障人权为指导思想的宪政,就是以人权为基本内容和体现保障人权基本精神的宪法的贯彻落实施。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