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我中心于2020年1月8日至12月21日期间开展了州直保障性住房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现查明任海平等27人在保障房租赁过程中存在欠租、转租、转借等问题。我中心通过电话、微信、张贴公示等方式进行了多次联系,均无果,现登报公示。请违规欠租人员自见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缴清房租并办理相关手续,如有异议,请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申诉,逾期不办理的,我中心将通过诉讼等方式追缴租金,收回本人承租的保障房,并将违约信息记入征信档案,其本人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州直保障房。
特此通告。
附件:州直保障房欠租人员名单
(第二批)
黄南州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1月22日
编辑:项青尖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