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一)缴费时间:全年均可缴费。
(二)缴费标准:按照每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 1500元、2000、2500元、3000、3500元、4000元15个档次。重度残疾人、贫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由政府代缴。
(三)参保范围:未参保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人员。
二、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一)缴费时间:一般为每年9月1日-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各地通知为准。
(二)缴费标准:依据医保部门最新标准执行。
(三)参保范围:户籍在本省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在省内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园幼儿;在省内的高校(含民办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和新生儿均可以参加。新生儿在出生后6个月内到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缴纳。
(四)缴费方式:目前,同仁市、尖扎县的参保人持个人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前往当地农商银行(信用社)进行缴费,或打开微信,进入“微信城市服务”进行缴费。
三、什么是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
答:通俗来说,年度汇算就是居民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的行为。用公式表示 2020 年度汇算即:
2020 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 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0 年已预缴税额。其中,综合所得收入额、“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均为 2020年度内实际发生的收入和支出。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为 2020年度内符合条件的扣除。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
四、哪些情形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
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2020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包括2020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但已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预缴税款时,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或捐赠,以及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等情形。
(二)2020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包括取得两处及以上综合所得,合并后适用税率提高导致已预缴税额小于年度应纳税额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