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城市规划管理制度,有效遏制规划区违章建筑和私搭乱建行为,加快实现城市全域无垃圾,优化城区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黄南州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同仁县城市总体规划》《同仁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要求,经同仁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城区范围内开展全面整治城区违法违章建筑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内容为同仁市城区、社区小区、城中村等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安全,侵占公共用地的违法违章建筑。一是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或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二是城区主要道路沿线的违法违章建筑、构筑物、棚舍、广告牌以及到期未拆的临时建筑;三是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侵占公共用地和收储土地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四是擅自占地搭建、改建,设置的违法违章建筑以及有碍公共安全、影响消防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和到期未拆的临时建筑;五是经群众举报,调查核实的其他各类违法违章建筑以及其他违反城乡规划法管理规定的。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所有正在实施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必须立即停止,自行拆除;已建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要自行拆除,恢复土地原状。不按通告要求自行拆除的,政府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强制拆除。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私搭乱建、违法用地和建房的,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坚决杜绝新的违法占地和私搭乱建行为发生。各乡镇、村(社)要充分发挥属地管理职责,宣传相关法规政策,做到家喻户晓。
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支持此项政府禁止违法用地和私搭乱建活动,积极举报违法占地、私搭乱建等行为。举报电话:0973-8725638。
五、拒不执行本通告,且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同仁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