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学生饮食安全和身心健康。
★ 进一步加大校(园)及周边重点地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和频次,重点检查是否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管理;
★ 严禁学校周边销售高油高盐高添加剂的辣条(调味面制品即食面制品);
★ 严禁在校园周边推销辅助改善记忆、缓解视疲劳、改善生长发育3种功能的保健食品;
★ 严查夸大功效和虚假宣传的违法广告行为;
★ 严查食品销售店未经许可擅自增加烤肠、关东煮、饮料冲饮等餐饮服务的违法行为;
★ 严查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彻底、餐饮加工制作不规范、食品原料和成品未妥善贮存、未按要求留样等食品安全问题,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
★ 校(园)周边不得设置售酒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售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标志。
我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与教育、民政等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形成监管合力,以校(园)、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校外托管机构、临时看护机构食堂以及校外供餐单位为重点,督促有关单位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制定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纠自查,严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
(来源 / 青海日报)
编辑:黄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