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市场主体: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凡2021年12月31日前在黄南州内注册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均需在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进行年报。社保、统计、海关等实行“多报合一”的市场主体同时进行年报填报。
一、年报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二、年报公示方式:
1.网上填报:
登录方式
①直接输入网址:“http://scjgj-gsxt.qinghai.gov.cn”;
②进入“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scjgj.qinghai.gov.cn/),在“服务平台”栏中点击进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青海)”;
③百度搜索“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青海)”。
进入填报页面后,请逐项按要求进行填报,全部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并公示”键完成年报。
2.纸质填报
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要通过网上填报。不具备网上填报条件的,可以持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逐项如实填写后,提交给所在市场监督所。
三、温馨提示
企业要对年报的真实性负全责,逾期不年报的将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经营活动将受到限制。对连续两年不年报和停止经营活动6个月以上的企业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吊销营业执照。
如需咨询请拨打:
0973-8722802
8795986(黄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0973-8723909(同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973-8732521(尖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973-8752331(泽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973-7701841(河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特此通知
黄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31日
编辑:黄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