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命名河北省清河县等171个地区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我省西宁市城中区、西宁市湟源县、黄南藏族自治州泽库县和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4个县(区)被评为县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是2006年国务院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以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唯一保留的表彰项目,旨在通过表彰基层中医药事业发展成绩突出、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地区,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基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编辑:黄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