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尖扎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三个最大”省情定位,聚焦“山水黄南”建设,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生态环境质量各项监测指标持续向好,山水林田草共生共融,一幅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新画卷正在灵秀尖扎徐徐铺展。尖扎县被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德吉村被评为“全国生态文化村”“国家森林乡村”;生态环境局被评为“全国林业系统先进集体”“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先进单位”等“国字号”荣誉。
提高政治站位,把准生态文明建设“方向盘”。尖扎县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细化,形成了作战图、任务书、时间表。持续加大资金投入,近三年来,县级财政在生态环境领域累计投入资金达5558.97万元。2016年以来,深入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建成南山林场、申宝林场,11个脱贫村苗木合作社实现营收6000万元,将整地、栽植等工作交给脱贫村和脱贫户,群众累计增收7650余万元,完成国土绿化90余万亩,人工造林16余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由2016年的28.2%提高至2021年的36.6%,完成了近15年规划的总体目标任务,开创了全省浅脑山干旱地区造林新样板。同时,高质量完成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刻汲取木里矿区非法开采问题教训,全面推进废弃矿山修复、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等工作,建成矿山信息化远程监管平台。结合实际制定《尖扎县县级机关国家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列出各乡镇、各部门应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项目228条,由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督导落实,真正让生态保护成为行动自觉,不断树牢生态为民理念。
强化履职担当,抓牢生态文明建设“牛鼻子”。尖扎县扎实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加强对城镇建筑和道路施工场地控尘措施监管,严格落实“抑尘、减煤、控车、治企、增绿”措施,实现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全覆盖,2021年县城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7.5%。率先提出“河(湖)长制+”工作模式,被国家水利部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实施黄河干流防洪一期、尕布沟、加让沟治理等工程,完成9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及规范化建设,建成防洪堤28.67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5.48平方公里,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河流沿岸周边环境明显好转。建成6个污水处理厂(站)、15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等项目,2021年国控、省控重点河流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达标率100%。积极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化肥“零”施用面积达6.3万亩;全面建成矿山信息化远程监管平台;深入开展“洁净美”、全域无垃圾等工作,建成垃圾填埋场10个,累计清理各类垃圾3000余吨。在绿色发展的道路上,努力绘就无山不绿、无水不清、无村不美的绿色画卷。
严守纪律规矩,用好生态文明建设“红绿灯”。压茬推进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道路交通沿线生活垃圾及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问题整改等11个专项行动。以环评预审为抓手,严格实施项目前置审批,通过淘汰落后产能、绿盾执法检查等工作,积极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完成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办理84家。涉及尖扎县第一轮、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的35个信访案件和8个反馈问题均整改完成销号。2020年以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企业6家,累计处罚罚金95万元,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两起,检查工业企业及建设项目550余家次。严格执行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制度,认真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职责,查处非法采砂点22处,清除砂石料1.03万吨,排查整治黄河流域排污口14个。
完善制度体系,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压舱石”。紧抓生态文明时代机遇,加快形成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匹配的制度,落实“一个责任”,建立“两项制度”,抓好“三个管控”,完善“四个保障”,建立了以党政领导责任制为核心的县乡村三级林草长制组织体系,落实林草长307人。县域内25条主要河流及5座水库纳入河湖长制工作体系,落实河湖长148名。构建了“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的城乡一体化卫生保洁机制,打造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两个、示范村15个。持续深化和巩固街长制、河长制、村规民约、门前五包、周五集中清扫等制度,逐步形成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实现了政治治理和社会调节、企业自治的良性互动。
青山常在
绿水长流 才仁措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