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景某某从西宁疫情区返回黄南州同仁市后,未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备,未持有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未及时做落地检、未落实自行隔离7日的相关要求,导致防疫部门无法第一时间对相关人员采取疫情防控措施,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潜在风险隐患。完某某在同仁城区管控点不听从执勤民警劝阻,强行冲离警戒区,冲撞警戒线,阻碍疫情防控执行任务。两者均受到同仁市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根据景某某、完某某的违法失信行为违反黄南州关于将疫情防控失信主体纳入信用联合惩戒的相关规定及行政处罚相关信用信息归集要求,将两者行政违法行为纳入到黄南州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个人诚信记录,并在信用青海(黄南)网站进行了公示。景某某、完某某的违法失信行为将受到限制出行、申请贷款、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的联合惩戒。
今后,黄南州将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项目建设、市场经营等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和诚信典型“红名单”制度,大力实施守信联合奖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环境,形成全社会诚实守信、重信守诺的良好风尚。
编辑:黄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