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9日黄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本人辞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黄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强辞去州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