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7日,黄南州总林草长制办公室联合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印发《关于推行黄南州“林草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的通知》,建立“林草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探索检察监督与刑事司法、行政监管共同加强林草生态保护治理的新路径,着力构建区域协作、部门联动、打防结合、快速有力的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和检察监督同向发力的生态保护新格局。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衔接,形成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强大合力。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在林草资源保护中的职能作用,有效解决林草资源保护工作中出现的管理难题。
协作机制明确,三方建立联席会议、线索移送、调查取证、督促整改、警示教育等5项工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林草资源保护难点问题,相互通报涉林涉草领域执法司法办案信息情况,就林草资源保护管理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及时转化为制度成果,不断提升林草治理效能。
协作机制要求,全州各级检察、公安、林草等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保护发展林草资源责任意识,充分认清林草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和检察监督有效衔接的重要性,不断规范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州、县(市)两级“林草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全面建立落实。要及时总结实践经验,运用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法治宣讲、媒体宣传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林草资源保护良好舆论氛围。
编辑:黄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