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国家民委印发《关于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拟命名名单的公示》,择优遴选了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黄南州司法局作为全省唯一被命名公示的州级司法行政部门,喜获“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殊荣。
近年来,黄南州司法局认真学习贯彻“三个离不开”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州党委、政府民族工作总体部署,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维护民族团结为基础,以共同进步发展为目标,以“弘扬法治精神,促进民族团结”为主线,认真践行司法行政为民宗旨,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为全州各族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全州各民族团结和谐的良好局面。紧紧围绕法治黄南建设、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服务供给、行政立法执法、治理体系建设等重点,深化“党建+”模式,推动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有机融入保障服务民生、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增强民族团结各项工作,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提供良好工作环境。将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的宣传纳入全州“八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创新开展“六抓六促”法治宣讲活动,深入开展“百寺千讲”、《民法典》、“活佛(阿訇)说宪法”、青少年法治讲座等宣讲活动,积极发挥“法律明白人”“法治副校长”“人民调解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作用,以“双语”普法模式用少数民族干部宣讲法治、用少数民族语言传播法治、用少数民族文字诠释法治、用少数民族节庆展示法治、用少数民族文化体现法治,推进风险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教育“三个同步”,通过实时普法、社会普法、媒体普法等线上线下联动普法,持续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坚持以服务人民为导向,全力优化全州5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36个公共法律工作站、297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功能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融合发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不断推进“枫桥经验”黄南化实践,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体系,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由“经验探索”向“品牌效应”转变,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5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10个,州县两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3个,“青少年维权岗”5个。深化“枫桥经验”黄南化实践,打造省级“枫桥式”五星级司法所7个,以法治创新夯实基层治理基础,积极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建设,巩固深化黄南“一核三治”基层社会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