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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报公告专栏 《网络安全法》解读 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 关于“世界地球日”你了解吗 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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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3 年 04 月 21 日 星期五   06

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

(接上期)

4. 科学使用电子产品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接触危害或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节目、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信息等”。

5. 教育子女不得使用暴力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这一条例。

6. 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监护幼儿期间,放任自由,不管不问,造成幼儿心理缺失、行为不当、发生安全事故等不良后果。《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和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

(四)学校保护篇

学校是学生接受教育,快乐成长的港湾。今天让我们一起走进《未成年人保护法》,看看学校有哪些保护职责吧!

1. 人格权保护

根据该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但是我们也应该遵守课堂秩序,做一个文明守礼的好学生。

2. 禁止变相开除学生

学校应当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利。根据该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开除、变相开除未成年学生,应当对尚未完成义务教育的辍学未成年学生进行登记并劝返复学;劝返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3. 禁止学校向家长推销或要求购买指定商品和服务

根据该法第三十八条,学校、幼儿园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参加商业性活动,不得向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推销或者要求其购买指定的商品和服务。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为未成年人提供有偿课程辅导。

(五)社会保护篇

《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保护篇开篇第一条就写明:“全社会应当树立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表明了未成年人的保护依靠的不仅仅是家庭、学校,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饮酒。

少年强则中国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让每一名未成年人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成长,是家庭,也是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加强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培养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学校应携手社会各界通过法治教育从源头上净化校园环境,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完)

编辑:黄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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