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州州直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陈连栋、严伟、井国智、多杰才旦、夏吾周拉才让、牛胜花、胥桂琴、丹项尖措、李小龙、才让多杰、洛者、冷本加:
根据相关规定,现我中心与您解除《黄南州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关系并收回所承租的房屋。请您自声明发布之日起7日内前来办理退房手续,逾期我中心将联合黄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进行清退,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您自负。
陈连栋(金热贡佳苑1号楼1903室)、严伟(金热贡佳苑2号楼305室)、井国智(金热贡佳苑2号楼1613室)、多杰才旦(金热贡佳苑2号楼2203室)、夏吾周拉才让(惠民小区8号楼2单元902室)、牛胜花(惠民小区10号楼2单元904室)、胥桂琴(惠民小区5号楼3单元101室)、丹项尖措(惠民小区4号楼3单元602室)、李小龙(惠民小区6号楼1单元101室)、才让多杰(惠民小区2号楼2单元101室)、洛者(水电大厦2单元2301室)、冷本加(交警小区2单元202室)。
特此声明
黄南州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6月23日
编辑:黄南报